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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我市社会组织发展和改革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4-01-14

 

  林喜峥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推进社会组织的发展,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实施意见》、《阳江市市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从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可以说政府是有意识地把抓好社会组织的改革发展作为加强社会建设的重要载体。通过考察东莞、中山等地的做法,通过分析研究,就加快我市社会组织发展和改革谈谈自己的一点想法。

一、我市社会组织发展现状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36月底,我市登记备案社会组织828个,较2012年底增加153个,增长23%,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2.9个,排在全省中下游,低于全国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平均数(3.4/每万人2012年数值)。整体而言,我市社会组织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仍有较大的差距,具体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社会管理格局日趋完善,但公众参与不够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和重视社会建设,成立了市、县二级社会工作委员会,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文件,公众参与社会管理也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支持。但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力度、规模和效果仍然不足,流于形式的参与屡见不鲜,较多数人都认为社会管理是政府的事情,注意力多集中于个人生活,无暇或少有时间顾及社会事务,表现出缺乏对社会组织认识,参与能力不足。

(二)社会服务需求多样化,但社会组织自身功能较弱

我市社会组织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社会组织功能和领域还不完善。在全市各类社会组织中,以民办非企及文体活动类居多,接近2/5,民生服务类及草根公益类较少;且有一些社会组织行政色彩浓厚,半官半民,半政半会,政会不分,有的社团无固定经费来源,很少开展活动。普遍存在规模偏小、维持难、作用小等现象,缺乏大中型、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组织。

(三)社会组织促进发展体制初步形成,但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2011年以来,我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范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法规。其中包括《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阳江市深化社会组织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等,初步形成了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发展的长效政策法规体系。与此同时,通过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发展的通知》等,着力破除体制障碍,将社会组织原业务主管单位逐步过渡为业务指导单位,简化了登记程序,形成了新的社会组织登记制度。但现有的一些管理条例和规范性文件数量不足、层次不高,且多以促进培育发展为主,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制度较少,对社会组织的设立、性质、地位、作用及职能并没有完全明确,对社会组织的主体、资格、行为、财产、责任、监管等方面还缺乏统一的规定,社会组织定位难、信任难、参与难、监管难、融资难、吸引人才难的问题没有根本解决,社会组织及行业自律的优良环境尚未形成,规范发展社会组织的长期动力不足。

二、进一步规范阳江社会组织发展的建议

进一步规范阳江社会组织发展,必须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为社会组织发展壮大创造良好的制度条件。

(一)加强指导,分类管理

一要按照“自愿发起、自选会长、自筹经费、自聘人员、自主会务”和“无行政级别、无行政事业编制、无现职国家工作人员兼职、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原则,加快推进行业协会、行业商会改革,加紧培育一批市场化运作、与国际接轨的行业协会和行业商会。二要着重发展壮大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支持和引导公益慈善社会组织在社区建设、安老扶弱、助残养孤、扶危济困、救助赈灾等领域实施项目,提供服务。三要规范民办非企业组织发展,紧贴科教、文卫、福利、环保等民生需求,大力培育民办非企业组织。四要积极培育城乡基层社会组织,扶持城市社区社会组织,降低准入条件;探索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管理的有效方式,大力培育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充分发挥其在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加快新农村建设、推进村民自治和村务管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五要学习借鉴东莞、中山等地经验,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站和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建设,为社会组织提供交流、孵化、登记和项目运作等全方位服务;充分整合社会组织资源,构建政府扶持、社会协同、专业组织运作和社会公众参与的社会服务新体系。

(二)加快完善政策法规,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一要出台社会组织专职人员权益保障政策法规,推进社会组织人才队伍职业化和专业化。二要继续实行政府扶持社会组织发展专项基金,重点大力扶持青少年教育辅导、个性化养老服务、社区戒毒、心理援助等社会组织发展。三要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制定可操作性制度,推进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落实到位;要完善社会组织评估制度和评估操作规范,实现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资质评判标准化。四要尽快出台相关法规条例,完善政府投入机制,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途径和方式方法,打破部门分割,提高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内生机制,激活社会组织发展原动力

依靠政府搭建平台,进一步挖掘、培育和引导领袖人才的产生和成长,探索成立社会组织促进会,加强交流、维护权益、反映诉求、规范运作、扩大影响。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社工职业水平评价体系,鼓励社工参加社会工作师资格考试,提升专业能力,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薪资引导机制。强化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建立以责任为基础的激励机制和以诚信为重点的信息公开和失信惩罚制度,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要引进第三方评估机制,规范财务行为,拓展社会监督渠道,实施淘汰或退出机制,推动社会组织逐步形成自我发展、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和公开透明的管理机制,增强社会公信力。

 

                         作者单位:市社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