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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公务员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员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1

阳人社发2017310

 市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行政机关公务员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员培训的通知》(粤人社明电〔201784号)以及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的通知》(阳人社发〔201769号)精神,为做好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员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和内容

 教育引导广大公务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要求,扎实做好新时代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建设富美阳江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首先要认真研读党的十九大文件,原原本本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思想精髓、核心要义,深刻学习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新论断、我国社会主义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新特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分两步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目标、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

二、培训对象

市直单位全体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已参加“阳江市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研讨班”的学员只参加考试,不再参加专题讲座)。

三、培训形式

采取自学、专题讲座辅导及考试相结合,开展学习培训,确保全员覆盖。全员培训讲座作为脱产培训,记入公务员年度考核表。

四、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817日至 15日,分8期开展(其中第一、第二期为处级公务员,第三至第六期为科级及以下公务员,第七、八期为公安系统公务员),每期培训班2天,具体培训时间安排见附件1

培训地点:阳江市行政学院报告厅。

五、培训考核

考核评定:总分100=考勤50分(每专题课25分)+考试50分。

(一)考勤。由市行政学院按学员实际到课情况给出相应的考核成绩。

(二)考试。由市行政学院统一命题,各单位自行组织考试。处级公务员的试卷于2018116日前送市行政学院评卷,科级及科级以下公务员的试卷由各单位自行组织评卷。试卷答案出现雷同的,考核成绩评定为不合格。

六、有关要求

(一)参加培训是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组织公务员参加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是实施公务员在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全体公务员都要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参加培训。

(二)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参加培训人员的统计工作,填报好各期学员名单(附件2)。处级公务员按参加“阳江市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研讨班”的安排填报在第一、第二期,科级及科级以下公务员严格按每期安排四分之一分4期(第三至第六期)参加培训(公安系统安排在第七、第八期分2批参加培训),各期学员名单务必于1229日前报送至市行政学院教务科(电话:33631123363119;传真:3328343),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yjdxjwk126.com

(三)学员参加专题讲座须到签到处签到,并按指定座位就坐。

(四)请各单位于201815日下午5:00前到市行政学院报告厅大堂领取培训辅导教材和考试试卷,组织本单位公务员自学和考试。

(五)请各单位填写《2017年阳江市公务员全员培训情况登记表》(附件3),并于2018119日前以书面形式(含电子版)报送至市行政学院教务科。学员出勤情况和考核成绩,由市人社局、市行政学院记入《2017年阳江市公务员全员培训情况登记表》,作为公务员任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好公务员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员培训工作,通知学员按时参加培训。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调整参训时间,须提前一周告知市行政学院并经同意(联系人:周银燕3363119、徐伟国3363112)。

 

    附件:1、《2017年阳江市公务员全员培训时间安排表》

         2、《2017年阳江市公务员全员培训学员名单》

 3、《2017年阳江市公务员全员培训情况登记表》

 

中共阳江市委组织部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江市行政学院

 

201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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