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委党校“三公”经费结算金额为23万元,支出减少5.9万元,减少20.4%。其中: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结算金额为17万元,支出减少1.4万元,减少7.6%; 单位实有公务用车2辆,主要用于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部门结算金额为6万元, 支出减少4.5万元,减少42.8%;主要用于接待外请教授接待费,以及接待上级领导、兄弟地市委党校(含外省)交流学习、属下县区党校学习交流的经费支出。
(三) 因公出国(境)费用结算金额为零。
中共阳江市委党校
201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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