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阳江市委党校
培训科管理暂行办法
培训科是在校委会领导下负责计划外班次教学与管理的工作部门,是学校面向社会开展培训教育的职能管理机构。为规范、科学管理培训科各项工作,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宗旨
坚持以社会和市场为导向、以社会经济效益为目标、以教学质量为根本的工作宗旨,依托本校和阳江职院的师资力量、先进的教学设备以及配套完善的后勤服务,竭诚为全国各地党校、各地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培训、会议、研讨和参观考察等服务。
(二)职责范围
负责承办列入校主体班培训计划(含常规性与市纪委、市直工委等联合办学类班次)以外的各类培训班、研讨班、会议的组织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
1、负责开发培训市场,拓展社会培训业务,制定培训方案。
2、负责对各类长期合作办学、办班单位的资质、范围及内容进行资格审定、协议的签订和费用的核定工作。
3、负责根据培训对象的不同特点及培训目标,灵活确定培训内容,制定培训计划和收费标准,报常务副校长或校委会同意后组织实施。
4、负责计划外班次的招生、宣传、报名和管理工作。
5、负责根据培训内容及特点建立师资库,做好授课教师的选聘和接待工作。
6、负责计划外班次的日常教学、教务管理工作。
7、负责计划外班次培训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8、负责协调处理培训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突发事情。
9、承办党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办学项目
1、长期培训班
(1)承担国内外著名教育机构阳江教学点的招生策划及日常教学教务管理工作。
(2)承担国内外各级政府各类注册院校、培训机构各种层次的联合办学业务。
(3)承担外省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校系统在本校和海陵岛培训基地(待设立)的相关管理工作。
2、中、短期培训班
(1)承接本市及外省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各种技能、岗位、业务培训。
⑵组织、策划、接待外省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校系统赴阳江海陵岛的考察学习班。
(3)组织、策划、接待外省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校系统赴港澳地区及境外考察学习班。
3、专题研讨班、报告会
(1)组织、策划、承办各类社会热点问题的专题研讨班、报告会。
(2)组织、策划、承办各行业或部门的高级研讨班、研讨会。
(四)计划外班次管理
1、计划外班次是指我校主体班培训计划(含常规性与市纪委、市直工委等联合办班类班次)以外的各种培训班,包括未被列入校(院)培训计划的各种短期培训班、长期与教育机构联合开办的各类学历班、以及本市及外省市各系统或部门委托开办的各种技能、岗位、业务培训班或专题研讨会。
2、计划外班次原则上在不影响计划内班次教学活动正常运作的前提下开办。
3、培训科必须遵守党纪法规及相关行业管理条例和本校(院)的规章制度,严格教学,保证教学质量,坚持文明办班。
4、培训科需根据各种计划外班次的不同特点和不同培训目标,确定招生范围、对象和培训内容,拟定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报常务副校长审批。
5、培训科必须根据不同班次的培训目标、对象和内容,严格组织实施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好课堂教学和社会考察工作。
6、培训科要做好计划外班次的招生宣传、发动和报名等工作。
7、计划外班次所需的授课教师,由培训科负责安排;培训科要做好外请教师的接待工作。
8、培训科制定的收费标准在申报中必须逐项列清课酬、课室服务费等名目报领导同意;与外地或外单位合办的班次须在协议上注明各种收费标准和合作双方的经济分成。
9、计划外班次实行报表式管理,列清逐项成本与结余,并制册登记,由校财务室实行专帐管理。
(五)工作要求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遵守党纪法规及相关行业管理条例和本校(院)的规章制度,坚持文明办学、办班。
2、在不影响计划内班次教学活动正常运作的前提下积极开办计划外班次。
3、坚持开拓、务实、严谨、创优的办学宗旨,严格教学教务管理,保证教学质量。
4、树立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努力提高办班质量和服务质量,及时、灵活地解决培训过程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和突发事情。
5、实行岗位责任制,建立高效的互动机制、竞争机制、激励机制、监督机制,严格、规范、科学管理。
6、实行每项业务专人负责制,并建立客户档案,做好跟踪服务和定期联系工作;积极收集信息,努力拓宽业务来源。
(六)其他
本规定在实施过程中若遇其他特殊情况,报分管领导酌处。重大事项报请常务副校长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