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关天宇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1921.7.23-31,上海法租界→浙江嘉兴南湖
*出席代表13人,代表全国50多名党员
*选举中央领导机关中央局: 陈独秀、张国焘、李达
一大《中国共产党纲领》要点:
1.确定党的名称是中国共产党;
2.党的性质是无产阶级政党;
3.党的基本任务是成立产业工会,领导工人运动。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1922.7.16-23,上海
*出席代表12人,代表全国195名党员
*选举中央执行委员会: 正式委员陈独秀、张国焘、蔡和森、高君宇、邓中夏,候补委员李汉俊、李大钊、向警予(女)
二大《中国共产党章程》要点:
1.第一次详尽地规定党员、党组织、会议、纪律、经费、附则共六章29条;
2.规定全国代表大会为党的最高机关,每年召开一次会议, 其闭会期间,中央执行委员会为最高机关;
3.全国大会及中央执行委员会之议决,本党党员皆须绝对服从之;下级机关须完全执行上级机关之命令。
【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
*1923年6月12-20日,广 州
*出席代表30多人,代表全国420名党员
*选举中央执行委员会: 正式委员9人,候补委员5人
选举中央局:陈独秀、毛泽东、罗章龙、蔡和森、谭平山(后换成王荷波)
三大《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要点:
1.党员、党组织、会议、纪律、经费、附则共六章30条,增加1条“党员自请出党……收回其党证及其他重要文件,并须由介绍人担保其严守本党一切秘密,如违时,由区执行委员会采用适当手段对待之”;
2.对党员入党候补期、党小组的组成、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组成等作了重要修正。
【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
*1925年1月11-22日,上海
*出席代表20人(有表决权者14人),代表全国994名党员
*选举中央执行委员会: 正式委员9人,候补委员5人
选举中央局:陈独秀、彭述之、张国焘、蔡和森、瞿秋白
四大《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要点:
1.党员、党组织、会议、纪律、经费、附则共六章31条,增加“凡党员离开其所在地时必须经该地方党部许可,其所前往之地如有党部时必须向该党部报到” ;
2.从四大开始中央委员会委员长改称总书记,地方各级委员长改称书记;
3.有党员三人即可成立党支部,第一次将党支部作为党的基层单位。
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
*1927年4月27日-5月9日,武汉汉口
*出席代表82人,代表全国57967名党员
*选举中央委员会:中央委员31人,候补委员14人
选举中央监察委员会:正式委员7人,候补委员3人
1927年5月9日中国共产党第五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中央政治局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陈独秀任书记。
1927年6月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要点: (国共两党合作破裂,国民党右派进行反革命政变和清党运动,情况危急,五大尚未来得及修改党章,委托中央政治局会议进行)
1.含党员、党的建设、党的中央机关、省的组织、市及县的组织、区的组织、党的支部、监察委员会、纪律、党团、经费、与青年团的关系共12章85条;
2.第一次规定入党者必须18岁以上,定期清除不合格党员是党的优良传统;
3.第一次规定“党部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
4.第一次把党与青年团的关系列入党章;
5.第一次规定中央政治局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监察委员会的设置。
【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
*1928年6月18日-7月11日,莫斯科
*出席代表142人(有表决权者84人),代表全国4万多名党员
*选举中央委员会:中央委员23人,候补委员13人
取消中央监察委员会,选举中央审查委员会
1928年7月19日中国共产党第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向忠发为中央政治局主席兼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主席。
六大《中国共产党党章》要点:
1.重申“中国共产党为共产国际支部”,写明党员、党部要执行共产国际的决议,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必须报共产国际批准,多处规定召开会议要经共产国际同意;
2.把中央监察委员会改为中央审查委员会,但没有规定审查委员会的权限。
【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
*1945年4月23日-6月11日,延安
*出席代表755人(候补代表208人),代表全国121万名党员
*选举中央委员会:中央委员44人,候补委员33人
1945年6月19日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毛泽东为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主席,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周恩来、任弼时为五大书记。
七大《中国共产党党章》要点:
1.第一次把党的纲领和组织章程合并;
2.删除“中国共产党是共产国际的支部”;
3.第一次明确规定以毛泽东思想作为我党的一切工作的指针;
4.第一次规定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5. 强调党的群众路线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
*1956年9月15-27日 ,北京
*出席代表33人(候补代表107人), 代表全国1073万名党员
*选举中央委员会:中央委员97人,候补委员73人
1956年9月28日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中央书记处、中央监察委员会,毛泽东为中央委员会主席,邓小平为总书记。
八大《中国共产党章程》要点:
1.提出"党的一切工作的根本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需要";
2.坚持群众路线;
3.健全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制度,反对个人崇拜,删除了“以毛泽东思想作为我党一切工作的指针”。
【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
*1969年4月1-24日,北京
*出席代表1512人(由革命委员会与造反派协商指派),代表全国2200万名党员
*选举中央委员会:中央委员170人,候补委员109人
1969年4月28日中国共产党第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毛泽东为中央委员会主席,林彪为中央委员会副主席,取消中央书记处、中央监察委员会。
九大《中国共产党章程》要点:
1.增加“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以阶级斗争为中心;
2.增加“林彪同志是毛泽东同志的亲密战友和接班人”;
3.取消“党员权利”一节,以及发扬党内民主的条文。
【中国共产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
*1973年8月24-28日,北京
*出席代表1249人(党委扩大会议协商指派),代表全国2800万名党员
*选举中央委员会:中央委员195人,候补委员124人
1973年8月30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毛泽东为中央委员会主席,周恩来、王洪文、康生、叶剑英、李德生为副主席,依然未恢复中央书记处、中央监察委员会。
十大《中国共产党章程》要点:
1.删去了九大党章中有关林彪为接班人的内容;
2. 提到“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今后还要进行多次”。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
* 1977年8月12-18日,北京
*出席代表1502人(8人因病请假),代表全国3500多万名党员
*选举中央委员会:中央委员201,候补委员132
1977年8月1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华国锋为中央委员会主席,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汪东兴为副主席;1978年12月18日-22日十一届三中全会设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1980年2月29日十一届五中全会恢复中央书记处。
十一大《中国共产党章程》要点:
1.重申在本世纪内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新时期党的根本任务;
2.重申民主集中制;
3.增加“党的中央委员会,地方县和县以上、军队团和团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都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 1982年9月1-11日,北京
*出席代表1690人(候补代表145人),代表全国约3900万名党员
*选举中央委员会:中央委员210人,候补委员138人
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132人
选举中央顾问委员会:172人
1982年9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中央政治局及常委会、中央书记处,胡耀邦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十二大《中国共产党章程》要点:
1.首次规定"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
2.增加“党的干部、纪律、纪律检查机关、党组、党和共青团的关系”等章节;
3.重申四个现代化,提出三大方针:“中国共产党在现阶段的总任务是……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共产党工作的重点……现代化经济建设”。
4.提出20世纪末人民物质生活实现小康水平。
【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
*1987年10月25日-11月1日,北京
*出席代表1997人(特邀代表61人),代表全国4600万名党员
*选举中央委员会:中央委员175人,候补委员110人
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69人
选举中央顾问委员会:200人
1987年11月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中央书记处,赵紫阳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后被撤职,改为江泽民)。
十三大《中国共产党章程部分条文修正案》要点:
1.首次规定差额选举办法;
2.增加“党组织讨论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
3.规定企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不再领导本单位工作,改为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保证监督。
【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
*1992年10月12-18日,北京
*出席代表2035人(特邀代表46人),代表全国5100万名党员
*选举中央委员会:中央委员189人,候补委员130人
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108人
取消中央顾问委员会
1992年10月1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中央书记处,江泽民任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十四大《中国共产党章程》要点:
1.增加十三大讲话里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以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
2.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3.首次规定“党坚持不懈地反对腐败,加强廉政建设” ,坚持两手抓。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
*1997年9月12-18日,北京
*出席代表2108人(特邀代表60人),代表全国5800万名党员
*选举中央委员会:中央委员193人,候补委员151人
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115人
1997年9月1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中央书记处,江泽民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十五大《中国共产党章程》要点:
1.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2.增加“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结构,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分配制度,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消灭贫穷,达到共同富裕”;
3.把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作为总的出发点和检验标准。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
*2002年11月8日-24日,北京
*出席代表2154人(特邀代表40人),代表全国6600多万党员
*选举中央委员会:中央委员198人,候补委员158人
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121人
2002年11月15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中央书记处,胡锦涛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十六大 《中国共产党章程》要点:
1.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成为后续党章的精髓;
2. 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
*2007年10月15日-21日,北京
*出席大会2270人(其中特邀代表40人),代表全国7300多万党员
*选举中央委员会:中央委员204人,候补委员167人
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127人
2007年10月2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中央书记处,胡锦涛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十七大《中国共产党章程》要点:
1.“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2.增加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党的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巡视制度、党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接受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监督等。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
* 2012年11月8日,北京
*出席代表2325人(特邀代表57人),代表全国8200多万党员
*选举中央委员会:中央委员205人,候补委员171人
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130人
2012年11月15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中央书记处,习近平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十八大《中国共产党章程》要点:
1.增加科学发展观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
2.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布局: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4.增加加强党的纯洁性建设,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等。